心理健康教育工作关乎孩子成长和家庭安宁,关乎校园和谐与教育发展,更关乎民众幸福和社会稳定。为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落实2021年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加强学生心理健康管理工作的通知,进一步提高学生心理健康工作针对性和有效性,帮助学校、教师解决教育教学有关困扰,促进学生身心健康全面发展,培养担当民族复兴大任的时代新人。经研究决定,举办“心理健康教育专题培训班”,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培训时间
2022年6月13日至6月19日(13日报到,19日离会)。
二、培训地点
重庆师范大学沙坪坝校区(沙坪坝区天陈路12号)。
三、培训对象
中小学校校长和分管心理健康德育工作管理者,学校专、兼职心理健康教育老师,学校班主任、学生工作辅导员等。
四、培训内容
模块 |
内容 |
政策法规 |
《关于加强心理健康服务的指导意见》 |
心理健康教育政策与趋势解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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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成年人保护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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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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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小学心理健康教育教师的专业发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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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础理论 |
咨询心理学 |
青少年发展心理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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积极心理学在中小学中的应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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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于积极心理学的自我减压和情绪管理策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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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生身心发展特点与规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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探索人际沟通的奥秘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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实操技能 |
心理辅导室建设优化 |
学校心理健康体系建设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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心理健康教育课程设计与实施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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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少年心理健康问题的识别、评估与应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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焦点解决在心理辅导中的应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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心理测量在青少年心理健康档案建设中的应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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儿童KASEL能力培养共情方法与理念的运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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校园欺凌的特征、成因及干预督导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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个体心理咨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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家庭疗法的操作方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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团体辅导活动的开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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游戏疗法的操作方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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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习箱庭的操作方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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家校共育 |
家校社协作政策法规解读 |
家校共育的中国范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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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师心理健康建设 |
压力调节与情绪管理 |
职业倦怠与职业发展 |
五、培训方式
采取讲授式、案例式、研讨式、体验式等教学方法,提高参训者互动参与积极性,坚持理论学习与实际工作相结合,切实增强参训者实际工作能力和业务水平。
六、培训费用
1.培训费按照标准收取:550元/人/天 ,7天共计:3850元/人/期,费用包含食宿费、资料费、师资费、场地费、市内交通费等。报名人数达到50人开班,人数不足,延期开班。
2.收费方式为银行转账(请注明汇款单位及联系人)。
户 名:重庆师范大学;
账 号:3100025409026400205;
开户行:工商银行重庆分行陈家湾支行;
行 号:102653001170。
七、结业待遇
经考核合格,颁发重庆师范大学培训结业证书。
八、联系方式
(一)联系人:吕老师、景老师、王老师。
(二)联系地址:重庆师范大学沙坪坝校区继续教育学院。
(三)联系电话:(023) 65362060 、18623192540(同微信)。
(四)电子邮箱:529701751@qq.com。
重庆师范大学继续教育学院
2022年5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