校属各单位:
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2018年部分节假日安排的通知》(国办发明电〔2017〕12号)安排,结合我校实际,现将我校 2018年清明节放假安排通知如下:
2018年4月5日至7日放假调休,共三天。4月8日(星期日)正常上班、行课,补上4月6日(星期五)的课。其中,4月5日(星期四)清明节为国家法定节假日。
各单位在放假前要全面做好本科教学审核评估各项准备工作。要加强环境综合整治,营造健康文明整洁有序的校园环境和办公环境。要对师生员工开展校史校情、安全知识等的宣传教育。要对所有场所进行安全检查,消除隐患,做好防火、防盗等安全保卫工作。各单位负责人在放假期间须保持信息畅通。
特此通知
重庆师范大学党政办公室
2018年3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