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月1日,重庆师范大学音乐学院特邀全国艺术专业学位研究生教育指导委员会秘书处、中央音乐学院学位办宋慧文老师,开展题为“从2018年专项评估谈艺术硕士教育建设问题”专题报告,并就艺术硕士发展定位、人才培养以及教育教学改革进行了深入的分析与研讨。报告由研究生院院长马燕主持,音乐学院、美术学院、传媒学院和研究生院等相关单位负责人,音乐学院部分硕士生导师和研究生听取了报告。
会上,宋老师结合我国艺术硕士的发展历程和近年来的评估结果,分析了当前艺术硕士的人才培养总体情况,要求培养单位需要深入学习艺术硕士专业学位教育文件,明确艺术硕士与学术型硕士的区别,结合艺术硕士专业学位人才培养特点出发,在培养目标、学制年限、培养方式、学分划分、毕业考核等方面进行深入的改革。
他谈到,艺术硕士是培养具有良好职业道德、具备系统专业知识、高水平技能和一定艺术造诣的高层次应用型专门人才。培养过程中应突出专业学位人才培养特点,凸显实践环节,兼顾理论及内在素质的培养,重视学生综合素养以及系统、全面的专业训练。毕业考核更应该与学术型区别开来,采用“专业能力展示+学位论文”,体现“学、做、研”的有机结合。
随后,宋老师以音乐领域为例,结合艺术硕士的评估指标设置,就2018年评估当中出现的系列问题进行了细致的分析与阐释。他谈到,评估要坚持回头看,看是否坚持入门标准、过程是否实现目标;要坚持以评促建,促进院校建立质量保证体系,构建内涵发展的意识习惯、生态环境和文化体系;要树立底线意识,师资队伍(队伍结构、导师水平)、人才培养(招生选拔、培养方案、方向设置、课程教学、实践教学和学术研究、学位授予)和质量保证(制度建设、过程管理、学风教育)等环节规范严谨;要多方向、多维度加强内涵发展,加强师资队伍、凝练学科特色(方向、课程设置)、提高教学质量(课程、专业实践水平、专业展示管理、论文)。
最后,宋老师就艺术硕士设置音乐教育方向进行了解读。他说,艺术硕士专业学位设置音乐教育方向,既是大势所趋,也是专业发展的必然要求。音乐教育方向的设置一定要符合人才培养的目标与定位,立足中小学、职业教育、社会教育三个层次,对学生进行分层培养。在人才培养当中,注重培养学生的学科基础与专业能力、音乐教学能力、音乐教育实践能力以及较强的教育科研能力。围绕人才培养,开展课程改革与课程体系的建设。同时做好考核模式的改革,将教育研究、教育理论与教育实践紧密结合,全面推动人才培养质量的提升。
我校从2015年开始培养艺术硕士,目前有在校生近200人,由音乐学院、美术学院和传媒学院等三个学院承担培养工作。学校将按照教指委的要求,严把培养质量关口,积极探索艺术硕士培养模式,提高我校艺术硕士培养质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