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师范大学关于做好2025年度研究生医疗保险参保工作的通知
各研究生培养单位:
现转发校医院《学生医保资料与表格》,请各单位宣传医保相关政策并组织研究生于9月21-24日在学工系统登记参保信息,无论是否参保,都需登记,以便确保研究生知晓率100%。为方便老师和同学,自今年起,不再收取线下的电子和纸质表格。
经与校医院沟通,现就具体参保工作做特别提醒如下:
一、学工系统填报须知
请各单位组织研究生在学工系统-学生保险管理模块中填报。具体如下:
1、“是否参保”项,参保选择“是”;不参保选择“否”,系统默认勾选“承诺家长已知悉本人不投保”,也请各单位督促研究生与家长完成沟通。
2、“特殊身份类型”项,凡享受国家助学金的研究生,均选择“民政家庭经济困难大学生”,“医疗缴费档次”如果选择“医疗一档”,系统将在“缴费金额”中自动填充“114”元;如果选择“医疗二档”,系统将在“缴费金额”中自动填充“375”元。
3、“特殊身份类型”项,不享受国家助学金的同学选择“普通大学生”,“医疗缴费档次”如果选择“医疗一档”,系统将在“缴费金额”中自动填充“380”元;如果选择“医疗二档”,系统将在“缴费金额”中自动填充“755”元。
二、参保流程
1、学工填报
由研究生院统一报送研究生参保信息。
2、系统维护
由校医院录入医疗保险系统,预计为期一周左右。
3、缴纳费用
校医院通知全校参保同学缴费——此时缴费,才能享受政策宣传的低价,切勿提前缴纳。
4、生成凭证
网上缴费后5个工作日之后,即可生成电子医保凭证。
三、特别提示
1、保险时效
本次申报生效时间为2025年1月1日-12月31日。
2、保险冲突
经与校医院沟通,通常办理大学生城乡医疗保险会遇到以下冲突:
(1)如已办理职工医保,则无法参加学生医保,如仍需办理,请自行去医保大厅停办职工医保后才能申请学生医保。
(2)如已办理城乡居民医保,报名参加大学生医保,待遇享受时间为完成缴费的次日至2025年12月31日,原户籍地的居民医保待遇终止。
(3)如应届毕业生找到工作,就业单位无法办理职工医保,学生可以自行在微信搜索“重庆市医疗保障局”,登录-服务-大学生终止参保,点击即可。
3、缴费方式
除校医院文件提到的微信、支付宝、渝快办,还有云闪付,点击“社保费缴费”,按照提示内容为自己或他人办理选档缴费业务。
4、报销常见问题
(1)门诊使用
从原本仅限在校医院使用,今年增加可以在校外一、二级医疗机构,按档报销不同限额。
(2)住院使用
①在市内医院均可直接结算。
②在市外如果可刷电子医保凭证也可直接结算。
③在市外如果不能刷电子医保凭证,可先咨询校医院需要准备的资料,一般先自行垫付,再准备好住院清单、病历、发票等全部住院材料原件交给校医院。咨询与提交材料,可找校医院309室赵老师(电话为65910106),由学校统一代办报销。
(3)医疗报销截止时间
①市内医疗保险12月31日失效,报销截止时间自动为12月31日。
②市外医疗保险12月31日失效,报销截止时间为2026年2月底。
附件:学生医保资料与表格
研究生院
2024年9月21日
重庆师范大学研究生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