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师范大学
关于做好2024届全日制毕业生求职创业
补贴申报的通知
各学院:
为促进困难毕业生就业创业,按照《关于落实在校求职创业补贴政策的通知》(渝人社发〔2020〕1号)规定,切实做好2024届在校应届毕业生求职创业补贴申报工作,现将相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发放对象
有就业创业意愿并积极求职创业的来自低保家庭、贫困残疾人家庭、脱贫人口(含防止返贫监测对象)家庭和本人属于特困人员,残疾人员,以及获得国家助学贷款的2024届全日制本科和研究生毕业生。
二、补贴标准
在校求职创业补贴标准为800元/人,每人只能享受1次,具有多重身份类别的不得重复享受。
三、工作流程
(一)信息申报。2024届全体毕业生即日起至2023年3月22日前登录校园门户——学工系统——学生资助——求职补贴模块进行在线申报。根据自身实际情况,填写人员类别,申请类别及上传附件证明材料要求如下:
1.国家助学贷款毕业生
国家助学贷款(含校园地和生源地助学贷款)学生需上传国家助学贷款合同。向国家开发银行贷款的毕业生可上传“国家开发银行助学贷款业务管理系统”到款页面截图。该类别审核通过率高,符合该类别条件的学生建议优先选择该类别申报。
2、低保家庭、贫困残疾人家庭、脱贫人口家庭及本人属于特困人员、残疾人员毕业生
(1)重庆市户籍:重庆市户籍学生的家庭成员为低保、残疾、脱贫人口家庭,须填写该家庭成员的信息,并上传该家庭成员户口页、学生本人户口页和户口增减页。贫困残疾人家庭学生还需另外上传家庭经济困难承诺书(附件1)。如学生本人为低保、特困或残疾人员,则无需提供证明材料。
(2)重庆市外户籍:
市外户籍低保家庭学生需上传户籍所在地县级及以上民政部门出具的本年一季度享受低保的证明材料(附件2)或《最低生活保障证》复印件。
市外户籍贫困残疾人家庭学生须填写残疾家庭成员信息,并上传该家庭成员户口页、学生本人户口页和户口增减页和家庭经济困难承诺书(附件1)。
市外脱贫人口家庭学生需上传防返贫监测信息系统(或APP)个人信息截图。
市外户籍特困人员学生需上传《特困人员救助供养证》。
市外户籍残疾学生无需提供证明材料。
(二)学院审核。学院根据各类人员申报要求逐一进行审核,并于2023年3月24日前完成审核并批量提交。
(三)名单增补。4月1日-4月25日,对未在补贴学生名单内但符合政策享受条件的学生,学生可以提交《求职补贴增补申请表》(见附件3),由学校核实身份后增补进补贴学生名单,审核通过信息系统会以短信告知学生。
(四)信息确认。2023年5月25日之前,学生登录重庆智能就业平台确认个人基本信息及账户信息,并在线签署诚信承诺书。市人力社保局将最终确定的补贴学生名单分解下发至各学校所在区县公共就业服务部门并进行补贴发放。
(四、工作要求
1.在校求职创业补贴是对困难毕业生帮扶的重要措施,涉及毕业学生切身利益,市人力社保部门将委托第三方对补贴情况进行抽查,请各学院务必要高度重视,安排专人负责,确保发放及时准确。各辅导员要严格审核学生材料,确保学生应发尽发,无一遗漏;
2.本次申报全部在线上进行,学生不提交纸质资料。
联系人:
胡老师(本科), 联系电话:023-65910297
朱老师(研究生),联系电话:023-65910996。
附件:1.家庭经济困难承诺书(样本)
2.低保证明材料(样本)
3.求职创业增补申请表
重庆师范大学招生就业处 重庆师范大学研究生院
2023 年 3 月 13 日 2023年 3 月13日
附件1家庭经济困难承诺书(样本).docx
附件2低保证明材料(样本).docx
附件3求职创业增补申请表.doc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