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相关学院:
学校已划拨2019年度学科建设自筹经费,具体清单见附件1。根据《重庆市教育委员会关于印发重庆市高等学校重点学科和一流学科建设管理办法的通知》(渝教发〔2018〕3号)和《关于印发重庆师范大学重点学科和一流学科建设管理办法的通知》(重师发〔2019〕9号)文件规定,各学科须制定建设经费使用预算(附件2),报校学科建设办公室和财务处审核后,方可进行经费的使用。具体要求如下:
一、学科建设经费预算的开支范围应根据重庆市和学校有关学科建设经费管理办法合理确定,且符合学校财务和绩效相关管理制度。
二、各学科应科学制定经费使用预算,并严格按照预算执行,建设过程中不得随意更改预算中的开支项目及金额。
请各学科与2019年9月18日前将签字盖章的经费预算表纸质档及对应的电子文档交校学科办。
联系人:杨俊 梁毅 电话:65363428
地 址:办公楼220室 邮箱:55142547@qq.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