校属各单位:
为落实《教育部关于做好研究生担任助研、助教、助管和学生辅导员工作的意见》(教研〔2014〕6号)及学校相关文件精神,提高研究生综合素质,加强研究生工作能力、创新能力和实践能力的培养,促进研究生全面发展,做好2021-2022学年第二学期研究生“三助”的申报工作,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三助”在岗时间和岗位补助
(一)在岗时间
本学期研究生“三助”在岗时间为2022年3月至2022年7月,工作时间为2.5天/周(参考)。
(二)岗位补助
研究生“三助”岗位补助400元/月,家庭经济特别困难的研究生“三助”补助为600元/月 (以本学年统一认定为准),由学校全额发放。
二、用人单位岗位设定
(一)设岗名额
各单位研究生“三助”设岗数量为:党政管理部门1~2名;学院不超过在校生(含本科)人数的0.5%,研究生助管岗位不超过学院设岗的50%,鼓励开展研究生助研、助教工作。
(二)岗位设定
各设岗单位于2022年3月1日上午12:00前将“三助”岗位管理员名单(见附件)电子版发至邮箱3149755164@qq.com,研究生院于3月1日18:00前统一在学工系统添加岗位管理员权限。
各设岗单位管理员于2022年3月2日18:00前在学工系统设岗(岗位数量、聘任条件和工作内容等)。各设岗单位根据研究生报名情况,于2022年3月10日前考核确定“三助”人选并在学工系统完成审核确认。
三、研究生岗位申请
根据自愿申请、双向选择的原则,拟应聘研究生于2022年3月3日—3月10日在学工系统进行岗位申请,可视情况申请1—3个意向岗位,并根据用人单位考核确定最终岗位(每生限1个岗位)。
四、岗位管理
各设岗单位根据“三助”人员在岗情况于每月20日前在学工系统申报岗位工资,由研究生院汇总提交财务处发放。
用人单位加强对“三助”工作研究生的教育和管理。若被录用研究生不遵守纪律或不能胜任工作,或因“三助”工作而严重影响自身学习,用人单位应取消其担任“三助”工作的资格及相应待遇,并及时在学工系统报备为“离岗”。各设岗单位于学期末进行“三助”工作考核,并将考核表返回研究生所在学院存入人事档案。
五、注意事项
研究生“三助”设岗、岗位申请、考核、工资申报等工作均在校园门户-学工系统—研究生三助模块开展,建议使用360浏览器极速模式或谷歌浏览器。
附件:1.研究生“三助”岗位管理人员名单
2.学工系统研究生三助管理操作流程
研究生院
2022年2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