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
为鼓励研究生积极参加各种学术活动和科学研究,增强科研能力及创新意识,提高研究生的培养质量。根据《重庆师范大学研究生学术科研奖评定办法》的有关规定,现将2023年研究生学术科研成果奖评定工作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学术科研成果奖奖励范围
研究生在2021年9月1日至2023年6月5日期间以重庆师范大学为第一署名单位公开发表的学术论文、正式出版的学术著作、教材等科研成果。
二、学术科研成果奖奖项级别及标准
一等奖:独著或第一作者在SCI/SSCI检索刊物上发表的论文,按1000元/篇奖励;
二等奖:独著或第一作者在权威核心刊物发表的论文,参见《重庆师范大学学科级刊物目录(2021)》,以及学术著作主编,按200元/篇(部)奖励;
三等奖:独著、第一作者和第二作者(第一作者须为导师)在核心刊物上发表的论文,参见《重庆师范大学科研成果认定办法》(重师发〔2013〕249 号)B类期刊论文,以及学术著作副主编,按100元/篇(部)奖励。
三、学术科研成果奖审批程序
(一)申报
1.研究生在学工系统—办事大厅—我的评优评奖—常规评优奖模块进行申报。论文等需提前在学工系统—个人扩展信息模块填报并由辅导员审核通过,申报时只提交符合本次学术科研成果奖奖励范围和对应级别标准的论文。
2.填报要求:(1)逐页上传期刊封面、封底、目录页(名字行划线)和论文正文(逐页),如无期刊封面、封底、目录页,可不上传;(2)上传图片须顺序连贯、清晰;(3)同时在申报界面上传发表论文pdf版。
3.申报截止2023年6月5日18:00。
(二)学院审核
学院根据申报要求在学工系统进行审核,并于2023年6月6日前将审核通过名单提交至研究生院。
四、工作要求
本次申报全部在线上进行,学生不提交纸质资料。请各学院熟悉流程,做好对毕业研究生科研成果奖申报的通知宣传和审核工作。
附件:重庆师范大学研究生学术科研成果奖评奖依据
研究生院
2023年5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