校属各单位:
为贯彻学校第四次党代会精神,深入推进落实学校开放办学“十四五”规划和“高水平开放办学发展”行动计划,根据《国家留学基金管理委员会关于做好2025年国家公派出国留学申请受理工作的函》(留金选〔2024〕98号)和《重庆市教育委员会关于做好2025年国家公派出国留学申报工作的通知》(渝教外函〔2025〕1号)通知精神,现就做好我校2025年国家留学基金资助出国留学申报工作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主要项目
(一)国家公派高级研究学者、访问学者、博士后项目;
(二)国家建设高水平大学公派研究生项目(含博士生导师短期出国交流项目);
(三)青年骨干教师出国研修项目;
(四)青年骨干教师出国研修项目高等教育教学法出国研修项目(LH);
(五)国际组织实习项目(含高校国际组织师资出国留学项目)
(六)非通用语种在校本科生出国留学项目。
以上项目申报时间及提交材料的具体要求见附件1。
如需了解更多国家留学基金委公派留学项目,可登录“国家留学网”(https://bg.csc.edu.cn/ProjectList.aspx)查看项目详情。
二、申报对象及条件
有意向申报2025年公派留学项目的教职工和学生。教职工的具体条件参照《重庆师范大学百名中青年教师研修计划实施办法(修订)》(重师发〔2020〕8号)(附件2)。各项目的具体申报对象和条件请在国家留学网相关项目专栏查阅。除特殊说明外,2025年国家留学基金资助出国留学项目均应在申请时获得国外的入学通知书或邀请信,年龄符合要求,且外语水平达到规定标准。
三、申报方式
申请人先行填报《重庆师范大学教职工公派出国留学项目审批表》(附件3)或《重庆师范大学学生国(境)外学习交流报名申请表》(附件4),经校内有关单位审核同意后,在规定时间登录国家公派留学管理信息平台(http://apply.csc.edu.cn/)进行网上报名,并在规定时间内将申报材料提交至国际合作与交流处。
四、申报注意事项
(一)国家公派高级研究学者、访问学者、博士后项目,硕博项目,青骨项目等大多数项目留学资格有效期保留至2026年12月31日,请申请人合理规划派出时间,在联系邀请函时,明确派出时间在结果公布日期和留学资格有效期之间。
(二)申请人网上报名时申请受理单位一栏要点选“重庆市教委”(仅“非通用语种在校本科生出国留学项目”、“青年骨干教师出国研修项目”、“青年骨干教师出国研修项目高等教育教学法出国研修项目(LH)”需点选“重庆师范大学”)。
请各相关单位务必高度重视此项工作,围绕推进我校建设教师教育特色鲜明、具有国际影响的全国一流综合性师范大学中心工作,认真向本单位教职工和学生宣传,让有意申报2025年国家留学基金资助项目的老师和学生提前做好国外院校邀请函和外语水平测试等相关资料的准备工作,同时认真做好申请人的政治审查、资格审查、材料审核等工作。
特此通知
附件:1. 2025年国家留学基金资助出国留学材料提交时间及应提交的材料清单
2. 《重庆师范大学百名中青年教师研修计划实施办法(修订)》(重师发〔2020〕8号)
3. 重庆师范大学教职工公派出国留学项目审批表
4. 重庆师范大学学生国(境)外学习交流报名申请表
5. 项目申请人信息汇总表
6. 青年骨干教师出国研修项目校内评审意见表
7. 青年骨干教师出国研修项目依托科研项目或课题研究选派情况统计表
国际合作与交流处
2024年3月5日
(联系人:杨漾,653623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