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培养合格的汉语教师,促进中华文化传播,孔子学院总部/国家汉办(简称汉办)设立奖学金,委托海外孔子学院(独立设置的课堂),部分汉语考试考点(统称推荐机构)推荐优秀学生、学者和汉语教师到中国大学(统称接收院校)学习。
一、资助对象、资助内容与申请条件
资助对象:身心健康,无不良行为记录,被接收院校在孔子学院奖学金网站预录取,年龄为16-35周岁(在职汉语教师放宽至45周岁、本科限20周岁以下)的非中国籍人士。
各类别奖学金按资助内容设全额奖学金和部分奖学金,详见《孔子学院奖学金资助标准》。申请条件是:
1.汉语国际教育专业硕士2017年9月入学,资助期限不超过2年。全额奖学金申请者HSK成绩应达到五级210分;部分奖学金申请者应达到五级180分。HSKK成绩均达到中级。提供公证过的毕业拟任教机构工作协议者优先。
2.汉语国际教育本科2017年9月入学,资助期限不超过4年。全额奖学金申请者HSK成绩应达到四级210分;部分奖学金申请者应达到四级180分, HSKK成绩均达到中级。孔子学院(课堂)注册学员优先。
3.一学年研修生2017年9月入学,资助期限为11个月。不录取2017年1月1日后仍在华学习的留学生。
3.1向来华进修的在职汉语教师、预备攻读汉语国际教育硕士学位的汉语相关专业学生提供汉语国际教育课程和全额奖学金。申请者HSK成绩应达到三级270分(培养目标为五级180分),具有HSKK成绩。
3.2向有志于从事汉语翻译、汉学研究的学生和学者分别提供汉语言文学、中国历史、中国哲学高级课程。申请者HSK成绩应达到四级180分,HSKK达到中级。按国别、报名先后和汉语水平高低分别提供全额奖学金或部分奖学金。
4.一学期研修生奖学金2017年9月或2018年3月入学,资助期限为5个月。不录取有来华留学经历者。
4.1向来华进修的在职汉语教师,预备攻读汉语国际教育本科的孔子学院(课堂)注册学员和汉语言专业学生提供汉语国际教育课程和全额奖学金。申请者HSK成绩不低于三级210分,具有HSKK成绩。
4.2向汉语传播相关专业的学生与学者分别提供汉语言文学、中国历史、中国哲学研修课程。申请者HSK成绩应达到三级210分,具有HSKK成绩。按国别、报名先后和汉语水平高低分别提供全额奖学金或部分奖学金。
5. 四周研修生 2017年7月或12月入学,学习四周,全额奖学金。申请者须有HSK成绩报告,无来华留学经历。
有关专业培养方案与教学课程,可咨询接收院校。接收院校审核入学资格时有权要求面试申请者,并请提供《孔子学院奖学金申请材料清单》以外的其它证明。学历生参阅《孔子学院奖学金年度评审办法》,在第一学年期末接受考核。
二、资助内容、标准及学习考核
孔子学院奖学金全额资助内容包括:学费、住宿费、生活费和综合医疗保险费。
学费由学校统筹用于奖学金生培养与管理,组织奖学金生参加汉语水平测试(HSK/HSKK),开展文化活动。
住宿费由接收院校统筹使用,为学生提供免费宿舍,一般为双人间;经学校批准,选择校外住宿的,可按月或季度获得学校发放的住宿费,标准为:700元人民币/月/人。
生活费由接收院校按月发给。本科生、一学年和一学期研修生标准为2500元人民币/月。硕士研究生标准为3000元人民币/月。接收院校按每学期注册学籍,当月15日(含15日)前到校注册的,发给全月生活费;十五日以后报到的,发给半月生活费;毕业生的生活费发至学校确定的毕业之日以后半个月;奖学金生在学期间(正常假期外)因个人原因离开中国时间超过15天,停发离华期间生活费;因个人原因休学、退学的,停发生活费。
综合医疗保险费。由学校参照中国教育部来华留学有关规定统一购买,标准为800元人民币/人/年。
所有学历生须参加年度评审,学习成绩和汉语水平测试达到优秀者可在第二学年继续享受全额奖学金,达到良好者获得部分奖学金,其余停发奖学金。部分奖学金资助内容是:学费、住宿费和综合医疗保险费。一学年和一学期研修生结业前参加一次汉语水平测试。汉语测试报名费均由学校报销。
三、办理流程
申请者、推荐机构和接收院校可登录奖学金网站查看招生流程信息及奖学金评审结果。
1. 申请者登录奖学金网站,注册、填写《孔子学院奖学金申请表》并附上有关证明材料电子扫描件。
2.汉办委托各国孔子学院(独立设置的孔子课堂),有关海外汉语考试考点,中国驻外使(领)馆教育、文化处(组),接收院校作为推荐机构,择优选拔本地申请者,审核申请材料,并与接收院校联系,收取并转交奖学金生入学材料。
3. 申请材料经过汉办奖学金处确认有效后,由接收院校审核入学资格,并向汉办提交预录取人选。
4.汉办对符合条件者进行综合,择优录取。评审结果一般在学生入学前2个月内发布。
5.接收院校与学生确认留学意向后,在入学一个月前将《录取通知书》、《外国留学人员来华签证申请表》(JW202表)和奖学金证书复印件等寄达推荐机构。
6.获奖者在线打印获奖证书;按规定时间注册学籍后享受孔子学院奖学金待遇。
四、免责声明
1.申请材料不完整或不符合招生条件的,概不受理。
2. 申请材料弄虚作假,或非本人填写提交的,一经查实,申请资格将被取消。
3.获奖者因故不能报到,应在报到日前15天书面告知接收院校并注明原因。无故未报到者,取消奖学金资格。
4.入学体检不合格,或中途退学、休学者,奖学金资格将被取消。
联系方式
地址:中国重庆市沙坪坝区虎溪大学城 重庆师范大学行政楼国际合作与交流处 229办公室
邮编:401331
电话:0086-23-65317936
传真:0086-23-65362300
E-mail:cqnuws@foxmail.com
附录:孔子学院奖学金申请材料清单
重庆师范大学外国留学生办公室
2017年3月2日
附录:
孔子学院奖学金申请材料清单
推荐机构和接收院校须核对申请者护照用名完整、国籍无误、永久通信地址真实有效。以下证明材料如非中文或英文版本,需提供相应的公证文件。
一、与所有申请者有关的证明材料
1. 护照照片页扫描件。未满18周岁的申请者,须由其父母正式委托在华常住的外国人或中国人作为该外国学生的监护人,并提交监护人保证书公证材料。
2.HSK、HSKK成绩报告(有效期两年)扫描件。
3.推荐机构负责人签发的推荐信(客观评价申请者并注明是否孔子学院学员或其它身份;在职汉语教师须附上就职机构出具的在职证明和推荐信。)
4.无犯罪记录证明
二、与学历生有关的证明材料
5. 提供经过公证的最高学历证明(毕业预期证明)和在校学习成绩单。
6. 汉语国际教育专业硕士须提供两名副教授以上职称导师的推荐信。优先资助提供经公证的毕业拟任教机构工作协议者。
三、申请者应直接与接收院校咨询,是否需要提供其他证明材料。
重庆师范大学外国留学生办公室
二〇一七年三月二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