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华留学是重庆市教育对外开放的重要组成部分,自2007年设立“重庆市人民政府外国留学市长奖学金”以来,重庆市来华留学工作蓬勃发展,培养了一大批知华、友华、爱华人士,为重庆市内陆开放高地建设做出了积极贡献。
为推进共建“丝绸之路经济带”和“21世纪海上丝绸之路”,与“一带一路”沿线国家加强教育合作,为沿线各国民心相同架设桥梁,为沿线各国政策沟通、设施联通、贸易畅通、资金融通提供智力支撑,推动重庆市教育发展与经济合作并驾齐驱,重庆市将从2017年起实施“重庆市人民政府外国留学生市长奖学金丝路专项”(以下简称“丝路专项奖学金”)。
一、奖学金类别
(一)中高级管理人员奖学金
(二)技术技能人才奖学金
二、奖学金资助对象及条件
主要面向东南亚、中亚、南亚、西亚、中东欧、北非地区国家,结合重庆市优势产业和沿线国家发展急需的专业,重点为教育、电子信息、语言、生物科学、生态保护、文化遗产保护等专业领域的中高级人才。课程设置将分为三个板块:中国语言与中国文化,专业技能,专业见习。
(一)“中高级管理人员奖学金”资助对象为“一带一路”沿线国家政府官员、商业领域中高级管理人员、学术机构中高级管理人员或具有领导潜能的青年人士,年龄原则上不超过45周岁,来渝学习时间为30天及以上。
(二)“技术技能人才奖学金”资助对象为“一带一路”沿线国家中资及当地外籍技术技能人员,年龄原则上不超过40周岁,来渝学习时间为3个月(按90天计算)或一学期(按150天计算)。
(三)所有资助对象均应身心健康,对华友好,能自觉遵守中国的法律法规和接受学校的相关规定,无犯罪记录,语言能力达到课程授课语言(中文或英文)相关要求。
(四)已获得中国政府奖学金、孔子学院奖学金、中国地方政府奖学金和中国高校、企业等机构的各类奖学金的人员不能作为本奖学金资助对象。
(五)该专项不接受个人报名,只接受团队申报。申报人数为20-30人, 1人作为团队主要联系人,负责收集并填报团员的相关材料,并负责与重庆师范大学联系。
三、奖学金资助标准
(一) “中高级管理人员奖学金”: 资助期限为30天及以上,含在渝学习期间学费、教材费、实习见习等费用,并提供国际旅费、住宿和生活补贴。
(二)“技术技能人才奖学金”:资助期限为90天或150天,含在渝学习期间学费、教材费、实习见习等费用,并提供国际旅费、住宿和生活补贴。
四、奖学金材料
(一)《重庆市人民政府外国留学生市长奖学金丝路专项奖学金表》;
(二)经过公证的最高学历证明。中英文以外文本需附经公证的中文或英文的译文;
(三) “中高级管理人员证明”或“中高级技术技能人才证明”(中文或英文翻译);
(四)《外国人体格检查记录》;
(五)护照复印件;
(六)无犯罪记录证明。
五、奖学金申请截止日期
2017年4月10日
六、联系人及地址
重庆师范大学国际合作与交流处
联系人:胥迟英、董青
电话: +86-23-65317936
传真: +86-23-65362300
电邮: cqnuws@foxmail.com
网址:http://international.cqnu.edu.cn/
地址:中国重庆市沙坪坝区大学城 重庆师范大学国际合作与交流处
邮编:40133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