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师范大学“中国政府奖学金—高水平研究生项目”系国家留学基金委设立的全额奖学金项目,旨在支持建设重庆市高水平大学,吸引优秀外国留学生来华学习。重庆师范大学现面向全球招收2023级全日制中国政府奖学金硕士/博士研究生。
一、 奖学金申请截止日期
2023年3月1日。
二、 奖学金资助内容和标准
(一)包括学费、住宿费、生活费和综合医疗保险费。
(二)资助标准
1.免学费。
2.免住宿费。
3.生活费:硕士研究生提供3,000元人民币/月;博士研究生提供3,500元人民币/月。
4.综合医疗保险费:800元人民币/人/年。
注:详细的奖学金内容请查看中国国家留学基金管理委员会网站(网址: http://www.csc.edu.cn/Laihua/scholarshipen.aspx)。
三、招生类别和奖学金期限
奖学金期限与各专业学制相同(硕士研究生学制3年;博士研究生4年)。选择汉语授课专业的奖学金获得者,如未达到进入专业学习的汉语水平要求(HSK五级180分及以上),来华后须先进行1年的汉语补习,考试合格后方可入专业学习。凡需汉语补习者奖学金期限相应增加1年。
四、招生条件
1.该奖学金只用于招收非中国籍公民,身体健康。
2.申请攻读硕士学位者应具有学士学位,学习成绩优秀,年龄一般不超过35周岁。
3.申请攻读博士学位者应具有硕士学位,学习成绩优秀,年龄一般不超过40周岁。
五、申请流程
1.完成“中国政府奖学金信息系统”网上申请
登录“中国政府奖学金来华留学管理信息系统”(http://studyinchina.csc.edu.cn/),注册账号,填写并提交申请信息。中国政府奖学金高校研究生项目类别为 B,重庆师范大学招生机构代码为:10637。 提交申请后,下载打印系统自动生成《中国政府奖学金申请表》并签名。请确认申请表上有系统生成的流水号。
2.完成“留学重师”网上申请
登录重庆师范大学国际合作与交流处网站,在“留学重师”报名系统(http://foreignstudent.cqnu.edu.cn)注册并提交有关证明材料电子扫描件。
六、申请材料
1.《中国政府奖学金申请表》,用中文或英文填写。《中国政府奖学金申请表》由国家留学基金委统一印制,需在留学基金委网页在线填(http://studyinchina.csc.edu.cn/)。
2.护照首页。申请人须提交有效期晚于2023年3月1日本人普通护照的首页清晰扫描件。
3.经过公证的最高学历证明。如申请人为在校学生,须提交本人就读学校出具的预计毕业证明或在学证明。中英文以外文本需附经公证的中文或英文的译文。
4.申请攻读硕士学位者,须提供经过公证的大学阶段成绩单。攻读博士学位者,须提供经公证的硕士研究生阶段成绩单。中英文以外文本需附经公证的中文或英文的译文。
5.来华学习和研究计划(不少于1000字),用中文或英文书写。
6.两名教授或副教授的推荐信,用中文或英文书写。
7.个人作品。申请攻读艺术、设计类等专业者,应提供个人作品类材料(如影像、绘画作品等)。
8.《外国人体格检查记录》。此表格由中国卫生检疫部门统一印制,须用英文填写。申请人应严格按照《外国人体格检查记录》中要求的项目进行检查。缺项、未贴有本人照片或照片上未盖骑缝章、无医师和医院签字盖章的《外国人体格检查记录》无效。有效期为6个月。
9.无犯罪记录证明。申请人须提交由所在地公安机关出具的有效期内的无犯罪记录证明,通常应为提交申请之日前6个月以内的证明文件。
10.银行存款证明(原则上提供金额不少于25000元人民币的存款证明)。
11.个人简历。
七、录取及通知
1.重庆师范大学将对申请人进行评审与考查,择优录取。
2.2023年3月20日前重庆师范大学将录取结果报中国国家留学基金管理委员会审核。
3.经中国国家留学基金管理委员会审核批准后,重庆师范大学将在6月底通知奖学金获得者,7月发放《录取通知书》等相关录取材料。
八、其他
1.奖学金获得者来华后,重庆师范大学将根据中国政府奖学金有关规定进行管理,奖学金生须按照《中国政府奖学金年度评审办法》的要求,每年参加奖学金年度评审。
2.该项目奖学金获得者来华后不得变更录取院校;原则上不得变更学习专业及学习期限。
九、联系方式
重庆师范大学国际合作与交流处
联系人:胥迟英
电话: +86-23-65918980
电邮: cqnuws@foxmail.com
网址:http://international.cqnu.edu.cn/
地址:中国重庆市高新区 大学城中路37号 重庆师范大学 行政楼 国际合作与交流处 405办公室
邮编:40133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