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满足国际社会对日益增长的中文教育类人才的需求,促进世界各国中文教育的发展,助力国际中文教育人才的成长,教育部中外语言交流合作中心设立国际中文教师奖学金(以下简称奖学金),聚焦培养合格的海外中文教师。
一、资助对象
1.非中国籍人士;
2.对华友好,无违法犯罪记录,遵守中国政府的法律、法规和学校的规章制度;
3.身心健康,品学兼优;
4.有志于从事中文教育、教学及相关工作;
5.年龄为16-35周岁(统一以2024年9月1日计)。在职中文教师放宽至45周岁,本科奖学金申请者一般不超过25 周岁。
二、奖学金类别及申请条件
第一类:中文师资类项目
1.国际中文教育专业硕士研究生
2024年9月入学,该专业学制3年,奖学金资助期限为2年。具有大学本科学历。汉语考试成绩达到 HSK(五级)210 分、HSKK(中级)60 分。提供毕业后拟任教机构工作协议或相关证明者优先。
2.国际中文教育专业本科生
2024年9月入学,资助期限为4 年。具有高中学历。汉语考试成绩达到 HSK(四级)210 分、HSKK(中级)60 分。
3.一学年研修生
2024年9月入学,资助期限为11个月。国际中文教育方向,汉语考试成绩达到 HSK(三级)270 分,具有 HSKK成绩;汉语言文学、中国历史、中国哲学等方向,汉语考试成绩达到 HSK(四级)180分、HSKK(中级)60分;汉语研修方向,汉语考试成绩达到 HSK(三级)210分,提供 HSKK成绩者优先。
4.一学期研修生
2024年9月、2025年3月入学,资助期限为5个月。国际中文教育、汉语言文学、中国历史、中国哲学等方向,汉语考试成绩达到 HSK (三级)180分,具有HSKK成绩;中医、太极文化方向,具有 HSK成绩,同时提供 HSKK成绩者优先。
5.四周研修生
2024年7月或12月入学,资助期限为4周。汉语研修、中医、太极文化、汉语言+中国家庭体验等方向,具有HSK成绩。可由推荐机构组团进行报名,并事先联系重庆师范大学确定在华学习计划,提前报中心审批,每团10-15人。
第二类:联合培养项目
教育部中外语言交流合作中心与有关国家教育部门、大学、接收院校等合作类奖学金,具体招生办法、简章、名额等信息及时在国际中文教师奖学金报名网站更新发布。
第三类:奖学金线上项目
1. 一学年汉语研修线上项目:每年9月或3月入学。一般汉语水平考试成绩需达到 HSK(三级)180 分,提供 HSKK成绩者优先。
2.一学期汉语研修线上项目:每年9月或3月入学。一般需具有汉语水平考试(HSK)成绩(对级别和成绩不作具体要求)。
3.专项线上研修项目:具体申请条件和申请办法,请咨询重庆师范大学。
三、资助内容
1.中文师资类项目和联合培养项目奖学金
资助内容包括:报名费、学费、住宿费、生活费(四周研修生除外)和综合医疗保险费。
生活费标准:国际中文教育本科、一学年和一学期研修生标准为2500元人民币/月;汉语国际教育专业硕士生为3000元人民币/月(国际中文教育专业硕士提供2年奖学金,我校国际中文教育专业硕士学制3年)。
2.奖学金线上项目
资助内容:免注册费、学费,无生活费。
四、申请流程
1.完成“国际中文教师奖学金”网上申请
请所有申请者在2024年3月1日以后登录国际中文教师奖学金网站注册(http://cis.chinese.cn)、填写《国际中文教师奖学金申请表》并提交有关证明材料电子扫描件,提交材料如下:
与所有申请者有关的证明材料;
1)护照照片页扫描件;
2)HSK、HSKK成绩报告(有效期两年)扫描件;
3)推荐机构负责人的推荐信。
与学历生有关的证明材料
1)提供最高学历证明(毕业预期证明)和在校学习成绩单;
2)汉语国际教育专业硕士须提供两名副教授(含)以上职称导师的推荐信(须是中文或者英文版本),提供毕业后拟任教机构工作协议者优先资助;
3)在职汉语教师须附上就职机构出具的在职证明和推荐信;
4)未满18周岁的申请者,须提交在华监护人署名的委托证明文件。
2. 完成“留学重师”网上申请
请所有申请者在2024年3月1日以后登录重庆师范大学国际合作与交流处网站,在“国际学生在线服务系统”(http://foreignstudent.cqnu.edu.cn)注册并提交有关证明材料电子扫描件。提交材料如下:
1)国际中文教师奖学金申请表;
2)重庆师范大学入学申请表;
3)护照首页。申请人须提交人普通护照(该护照须在2024年9月1日前持续有效)的首页清晰扫描件;
4)外国人体格检查复印件;此表格由中国卫生检疫部门统一印制,须用英文填写。申请人应严格按照《外国人体格检查记录》中要求的项目进行检查。缺项、未贴有本人照片或照片上未盖骑缝章、无医师和医院签字盖章的《外国人体格检查记录》无效。有效期为6个月;
5)HSK/HSKK考试证书复印件;
6)经公证的学历证书及其他相关证书复印件(须是中文或者英文版本);
7)相关学习成绩复印件;
8)两封推荐信(攻读硕士学位的申请者须有两名副教授或教授的推荐信);
9)学习计划(不少于1000字),用中文或英文书写;
10)无犯罪记录证明,申请人须提交由所在地公安机关出具的有效期内的无犯罪记录证明,通常应为提交申请之日前6个月以内的证明文件;
11)银行存款证明(原则上不少于25000元人民币的存款证明);
12)个人简历。
3.推荐机构审核并推荐合格学生至重庆师范大学。
4.重庆师范大学将对申请人进行评审与考查,择优录取。
5.教育部中外语言交流合作中心集中评审,择优资助。于入学前3个月完成奖学金评审工作,公布评审结果。
五.申请截止日期:
4月15日(7月入学)。
5月15日(9月入学)。
9月15日(12月入学)。
11月15日(2025年3月入学)。
六、关于在职中文教师和汉语桥获奖者
1. 在职中文教师
在职中文教师申请各类奖学金,可提供就职机构出具的在职证明和推荐信,同等条件下优先录取。
2. 汉语桥获奖者
在各类汉语桥比赛中获得“国际中文教师奖学金证书”者,登录国际中文教师奖学金网站(http://cis.chinese.cn),凭奖学金证书向重庆师范大学提交申请材料。
如有问题,请咨询chinesebridge@chinese.cn。
七、其他
1.一学期研修项目和一学年项目原则上不录取3年内享受过同类奖学金的申请者。
2.学历生须参加年度评审。
3.入学相关等事宜,请及时联系重庆师范大学。
4.入学体检不合格、中途退学、及未经许可不按时报到、休学等情况,取消奖学金资格。
八、联系方式
重庆师范大学国际合作与交流处
联系人:胥迟英
电话: +86-023-65918980
电邮: cqnuws@foxmail.com
网址:http://international.cqnu.edu.cn/
地址:中国重庆市高新区大学城中路37号重庆师范大学行政楼 国际合作与交流处405办公室
邮编:401331